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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问题


日期:2017-09-05T00:00:00Z

在YouTube观看各种remix的视频的时候。
发现其中一个图片指向了一个网站。
https://unsplash.com/
一个免费提供该网站所有图片的,所有使用权限的网站。

他的介绍页面是这么写的。
do whatever you want

他的版权页面是这么写的

You can use them for commercial and noncommercial purposes.

You do not need to ask permission from or provide credit to the photographer or Unsplash,
although it is appreciated when possible.

这个版权的唯一限制是这样的

This license does not include the right to compile photos from Unsplash to replicate a similar or competing service.

他不允许把图片放到同类的竞争网站上面。仅此而已。

其实这个就属于支持remix文化以及创生新文化,还有抵触目前版权法的内容。

相似的东西其实非常多。例如在法律框架下,保证自己的作品可以被任何人使用的权利,
人们创造了很多东西。譬如MIT license,譬如cc license。

原因很简单。
版权法的创造是为了保护更好的创作。
保护以创作为生的人。
但正如没有绝对的善,也没有绝对的恶。
版权法确确实实在阻碍新文化的产生。
也就是说,他的过度保护在产生一个悖论。
那就是,他原本是为了保护更好的创作。
但是现在,因为有了它,没有办法去更好的创作。
好的,这里有一个逻辑的回路,就是这里是没有主语的。
有人可能会认为,这是保护一部分人在创作,但是另一部分人无法创作。
也许吧。
但是我认为,这里的主语是共通的。不是一部分人和另一部分人。
而是,一部分的创作是可以进行的,但另一部分创作没法进行。
主语应该是创作本身,而不是人。
古代欧洲曾经认为灵感来源于家中的小精灵,而不是人本身。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观点——人不应该由于创作而被神化。

近来国内的版权呼声高起。我也看到知乎上很多很多的人标注着,维权骑士云云。
这并不是个坏事情。但是对于知识流动的本身。这并不是一件值得推崇的事。
显然人们还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迪士尼的版权可以把版权从56年延长到75年,可以把75年延长到95年。
我相信这也是一种的正义。
我可以选择这种正义。
我也可以选择把自己的作品不用这种正义。

版权的问题很深。
近到同人类的作品,杂志。
总所周知,盗墓笔记,还有日系的一系列漫画,之所以风火的原因之一就是同人类作品的蜂拥。
这也是当今各大版权商纠结的一个地方,一方面想用法律,保护版权来赚钱;
一方面你过度保护了,万一这作品火不起来了怎么办。
有人会说,我不商业使用就不侵犯版权。不不不,各个地方的法律都不一样的。
譬如每年都在举办同人类的免费、无偿活动的日本。只要作者起诉,一样可以轻松获胜。
你只要公开,就有可能问责。
(在日本,之前还有过这种辩论。如若加入TPP,对于著作权,
即便作者不起诉,警察仍旧可以随意起诉,势必会破坏这种同人文化。
所以对于加入TPP的具体规则产生了大激辩。详见山田太郎和赤松健的一系列视频。)

本来这篇文章我想说很多东西的。
我想赞颂这种无私的精神的。
版权法本身没有错,但是法律的一再改版使得版权法愈演愈烈。
但是我冷静下来,发现这也只是一种选择。
这是自由派的一种选择。
猫套上枷锁会得精神类疾病,
然而狗却依然活的很快活。
人类的社会性大概是基于两个之间吧,
有枷锁可以活,没枷锁也一样的活。
所以我发现这只是一种选择,
无论我怎么样的赞颂,也改变不了这只是一个无力的赞颂的事实。
lessig也有篇演讲
在讲述努力去改变。不只是著作权云云云云,很多方面都是一样。
我也一样。
如果国内真的在面临改变,不管是怎么样的。
我想去亲身经历。不是逃跑,总要有人要面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