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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4-14T00:00:00Z
喊麦的歌词从来都不赖,从五雷金霄,到五府三江。喊麦的人喊出了自己的酷。
我是个接纳度比较广的人,不知道这一点是不是反应到了我的音乐喜好上面。
我也是一种能够接受广谱音乐的人--jazz,rock,rap,r&b,country,blue,交响乐,古典音乐...我照搬全收。
喜欢的音乐是可以反应一个人性格的。这方面有着一定的研究结果。
所以如果想和一个人聊的投机,有时候聊聊对方喜欢的音乐是什么是最好不过。
摇滚乐,说唱乐,都属于新兴音乐。
而jazz,古典乐,这些曾经时代的风云儿,都在走着各自的下坡路。
我是很早就听rap的一群人。我初高中听rap的时候大人们常会说:“这什么啊,你都听些什么玩意。这是歌?”
我推荐给身边的朋友。大多数人都是一脸的鄙夷:“这是歌???”
只有一位朋友说,“我仔细听听。我知道,有的歌一开始听不好听。但是越听越好听。”
这就是我身边对于说唱乐的评价。
那年是2009年。
顺便,我推荐的歌是Eminem的格莱美奖大作《Lose Yourself》。
无论从歌词立意还是作曲还是flow的节奏都是巅峰的一首。
发姐火了。卢本伟火了。发姐凉了。卢本伟凉了。
有嘻哈来了。
有说唱也来了。
rap,成为了炫酷的代名词。
MC天佑火了,又下架了。
上周,喊麦的惊雷火了。
我在微博上看到了许许多多的评论。
“这也叫歌?”
“这什么玩意?”
我身边的一兄弟叫住我,
“欸,你不是很喜欢说唱么,我看最近有一首挺火的,惊雷,你听听。”
注:
惊雷这个喊麦,确实并不是一个耐听的歌。
但是我不会否认喊麦的这种形式,大流行的歌都会有趋势,简单易上手。坊间的舞曲也会有趋势,够嗨还能够摇。
这些惊雷都不缺。
我不挺喊麦。但是我能理解喊麦。我也能够摇起来。这就足够了。